一、 申请人基本情况
李先生,40岁,某公司大股东、总经理
经历:
1、个体经营者
2、某公司业务经理
3、某公司大股东、总经理
资产构成:存款400万、房产500万
二、 申请进程
2010年9月 递交I-526
2011年5月 I-526通过
三、专家分析总结
1. 优势:经历丰富,资产充足
2. 不足:资产积累过快,大笔存款来源解释有难度
李先生虽然经历丰富,但相对资产积累较快,对于大笔存款来源解释有相当的难度,经金征远专家和律师的共同分析研究,为李先生制定了可行的申请方案、组织了清晰的申请文件、充分说明了50万美金投资款来源于主申请人作为公司股东向公司的借款、从而顺利拿到了美国投资移民I-526的批准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