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征远移民顾问了解到,部分海外华文媒体和移民网站以“移民没注销户口会被公安禁止出境”为标题进行大肆报道,甚至耸人听闻的将标题定为《中国公安部最新公告 移民没注销中国户口回国会被禁止出境》,文中大肆渲染:“移民加拿大时仍保留国内户口的中国移民要小心,若你离开中国境时没有到派出所注销户口,当你返国探亲回加时,有可能会被禁止出境,必须回原居地注销户口,取得证明后,才可离境返加。”制造恐慌。引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七条)之规定,殊不知,该细则已废止,( 2013年7月1日起施行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入境管理法》。之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同时废止),请好事者不要再制造恐慌。
文章信息来源是公安部于2014年7月15日的网站:《公安部公布部省级公安机关户口问题(线索)举报投诉方式》,内容要点如下:公安机关欢迎广大群众对以下情况进行举报、投诉或反映:一、非法买卖户口、身份证的;二、他人有多个户口和身份证的;三、伪造、变造出生医学证明、户口迁移证件等办理户口、身份证的;四、他人因死亡、入外籍等原因户口该注销未注销的;五、本人或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登记内容存在差错的;六、公安内部人员办理假户口、假身份证的;七、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在办理户口和身份证工作中,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的。
通过分析,我们可以发现,上述内容只有第四条涉及出入境的内容,即:他人因死亡、入外籍等原因户口该注销未注销的。很多人对“移民”和“入籍”的认识存在误区,认为“移民”就意味着退出中国籍、加入了外国籍。其实不然,“移民”与“加入外国籍”完全是两码事。
金征远移民顾问介绍,不同国家的移民政策各有不同,移民到一个国家,仅意味着你取得了这个国家的“永久居住权”,也就是说,你可以去该国居住,但你仍然是中国国籍、中国人。想加入外国籍?你还要达到另外的条件、走另外的申请程序才行。所以,入外籍和移民是有本质区别的。
由于中国实行的是单一国籍,即只能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单一国籍,此为国籍法之要求,一旦加入外国国籍后,其中国国籍自动丧失,其中国户籍自然需要注销,这是正常的,而移民则可能只拥有外国长期或者永久居民身份,在法律界定上,不能以移民两个字作为户籍保留或者取消的判定标准,必须以入籍或者是拥有境外永久定居身份进行判定,而判定结果是否要和户籍进行关联,要根据“户口登记条例”而定(目前施行的是还是基于1958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为基础的户籍管理体系,且正在不断改革中),加入外国籍自然就不是中国公民了,自然也就要注销户口了,这和移民注销户口的说法有本质区别!金征远移民顾问提醒大家不要混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