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EB3非技术工移民的申请周期比较漫长,很多申请人的子女可能会面临超龄的风险,因为根据美国移民法规定,仅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可以随同移民。那么如果孩子仅仅差一点超龄,怎么解决呢?美国是一个人性的国家,有儿童保护法案为您解决问题。小金老师为您说明儿童身份保护法案的细节。
儿童身份保护法案(CSPA)全称Child Status Protection Act,美国前总统布什于2002年8月6日签署了该法令,目的是解决那些未成年的孩子因移民局处理案件的拖延而带来的超龄问题。儿童保护法案在美国移民法案中重新被修订过,通过最新的修订,其受益者是对于一些年龄已经超过21周岁的移民儿童仍然可以保留和维持其移民的身份。
超龄(age-out)
“儿童”的定义为:年龄在21周岁以下的未婚个体。在2002年8月6日之前,对于那些已经年满/超过21周岁的子女是不可视为而随主申请人拿到绿卡的儿童的。一般随行子女在办理移民过程中年龄超过21周岁的我们称其为“超龄”。由于签证期间大量的积压文件和长时间的处理过程,美国国会意识到了大多数的申请人的随行子女都面临“超龄”状况。 所以,CSPA制定出了保护由此而导致超龄问题的方案。CSPA在美国亲属移民,美国就业移民,和人道主义移民(难民等等)项目中可以维持超龄“儿童”的申请的地位。而亲属移民、职业移民和抽签移民类别中的随从受益子女,儿童身份保护法案对此类别年龄的规定都各有不同,具体儿童的年龄须经一系列公式计算之后才方能得出最后结论,且随从受益子女必须要在主受益人签证生效的一年之内申请永久居留身份,才符合《儿童身份保护法案》的要求。
如何符合CSPA的资格
直系亲属 | 其它移民类别 |
1. U.S公民为孩子申请,递交申请之日孩子年龄开始冻结。 2.U.S 绿卡持有人为孩子申请,在 绿卡持有人加入国籍之日起,孩子的年龄冻结。 | CSPA允许在签证获批时,从申请者的生物年龄减去签证申请的待定期间,以便申请者不会因美国移民局待定获批而受到不利的影响。 如有排期,在面签时从小孩的实际年龄中扣除移民局的审批时间。 |
请注意,CSPA旨在保护孩子免受案件处理时间过长的影响。该法案的目的并非为了让无签证配额导致超龄的孩子受益。因此,需要等待签证配额的儿童,越接近于二十一岁,受CSPA保护的可能性越小。
因此,对于美国EB3非技术工项目,小金老师建议广大申请人越早申请,越早排队,避免子女超龄无法随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