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国移民局就宣布了三项重大利好消息,都是与国内当下热门移民项目息息相关的!
EB-1A政策更新个别申请标准放宽
① “媒体报道”审核标准调整:
川普时期,移民局对“媒体报道”这一点的审核标准逐渐收紧,如果只是文章当中提到了申请人及其工作,但整篇文章不是针对申请人的一个专访或是专题报道,移民官员就很可能会认为不符合EB-1A的“媒体报道”要求。
但移民局在这次的政策更新当中明确说明,“申请人及其工作”不需要是报道的主题,只要文章中有提到申请人的名字及其工作,那么就可以认为是关于申请人的媒体报道。
另外,在这个新媒体时代,有关申请人的报道形式变得五花八门,除了传统的报纸专访外,还出现了很多视频专访。但实际审案过程中,移民官往往会对这类型的报道非常谨慎。对此,移民局给出了新的规定:
规定中明确提到了,材料无需为“刊印出来的文章”,可以为“多种形式的证据”,包括“视频或电话专访的文字稿”。有了移民局的这一新规定,在以后提交相关论证材料时,申请人与移民文案的团队就有了更大的选择余地。
Clarifies that for the extraordinary ability and outstanding professor or researcher classifications, “published material” about the person ( or the person’s work in the case of an outstanding professor or researcher ) in professional or major trade publications or other major media need not be printed article rather, a petitioner may submit more varied forms of evidence including a tran of audio or video coverage.
② “在重要的组织中担任领导或关键职务”适用范围扩大:
在EB-1A申请中,由于很多申请人都是自己所在的团队的核心人物,因此也会选择递交这一条来证明自己的杰出人才身份。但实际审案过程中,移民官往往会对申请人所在的团队产生质疑,认为申请人仅仅是在自己的部门扮演重要角色,但是对于整个公司来说,并不那么重要,从而否定申请人的关键角色或领导角色。对此,移民局给出了新的规定:
规定明确说明,只需证明申请人对于自己的“部门”具有领导或关键角色即可,无需将团队扩大至整个“企业或组织”。
Clarifies that, in the extraordinary ability classification, a person may satisfy the leading or critical role criterion through a qualifying role for a distinguished department or division in addition to an entire organization or establishment.
此次移民局对一些曾经在字眼上抠得比较紧的EB-1A申请标准做出了更为宽松的解读。对于广大的EB-1A申请人而言,是个好消息。
专为吸引人才而设置的EB-1A美国杰出人才移民,作为职业移民的第一优先类别,是不需要美国雇主,不需要在美投资,一人申请,全家一步到位获得永久绿卡的优质项目。现在,就是申请EB-1A的好时机!
NIW和EB-1C杰出人才移民可申请加急
日前,美国移民局“扩大加急审理服务范围”提案得到通过,移民局正式发出公告,不仅扩展了PP加急申请服务的适用范围,也对不同申请类别的PP加急申请服务费、以及处理时间进行了调整:
扩展了I-140表格美国职业移民绿卡可申请的加急类型:新加入了原本政策中不可申请PP加急服务的EB-1C企业高管经理类别,以及EB-2类别中的NIW国家利益豁免,申请费用为$2,500,处理时间为45天。

解决申请积压,制定新的审理周期目标
为了彻底严肃认真地解决申请积压严重问题,移民局制定了新的审理周期目标,内部推出了一个名为“cycle times”的新指标。

移民局保证会持续增加人手、引入更多的现代化处理手段,争取在2023财年结束前达到新目标。移民局内部会使用这套“cycle times”新指标监控审理状况,随时进行调整,上图给出的目标也会随着实际情况做出改变。
移民局出台的种种措施都表明:美国想从全世界吸纳高科技、高素质人才的急迫性。有意移美的家庭,正可抓住当前移民政策红利期,选择适合移民项目,早申请、早获批、早受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