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通过留学还是通过工作更容易拿身份呢?这是一个争议性很大的问题,不过更多人,是一边排着申请永居,一边上学工作。
这样是可行的吗?让官方来为你作答。
当一个外国公民正在申请在加拿大的永久居留权,但也申请以访客、学生或工人的身份暂时进入加拿大时,就存在双重意图(Dual Intent )。
4月5日,加拿大移民、难民和公民事务部(IRCC)更新了IRCC工作人员在处理双重意图案件时的程序说明。

对双重意图说明的修订需要承认,有两种意图,最初是临时居留,最终是永久居留,是合法的。拥有这两种意图实际上是互补的,而不是相互矛盾的。
在决策过程中适用《移民和难民保护法》(IRPA)第22(2)款时,应使用双重意图的合法性。

第22(2)款规定,只要IRCC官员确信他们将在授权居留结束后离开加拿大,外国公民成为永久居民的意图并不妨碍他们成为临时居民。
更新后的说明还包括一个关于临时居民转永久居民计划的章节,提醒IRCC官员,加拿大积极向外国公民推广这些计划,加拿大的工作经验是成功定居的基础。
依靠吸引具有基本技能或经验的临时居民的便利途径,如照顾者试点、加拿大经验类和农业食品试点,这些都被作为通往永久居留的途径。其他项目对那些在加拿大有工作或学习经验的申请人给予加分。
就学习许可申请而言,官员需要考虑到加拿大积极向未来的学生推广学习/工作永久居留的途径,并鼓励这些学生、表明他们希望永久移民加拿大。
IRCC官员如何评估双重意图呢?
为了批准临时居民的申请,官员必须确信申请人有真正的意图在其授权居留期结束时离开加拿大。在评估这一点时,必须审查申请人的个人情况。官员可以考虑,除其他因素外:
在加拿大居住的时间长度
与祖国的义务和联系
居留的目的和背景
提交的文件和信息的可信度
过去遵守适用于临时居民(访客、学生和工人)的IRPA和IRPR要求的情况,以及在生物和生物识别信息共享中可获得的信息
说明指出,对申请人具有双重意图的申请的评估应与对任何其他临时居留申请的评估相同。每个申请人都应该得到基于整个申请背景的程序上的公平和单独的评估的好处。
另外,加拿大非常注重客观性。
法院已经指出,官员必须避免出现偏见的可能性或感觉。偏见的例子包括,一个拥有开放或潜在的永久居留申请的申请人会自动有在加拿大逗留超过其授权逗留时间的愿望······
无疑,现在是最好的移居加拿大的时期。留学、工作、旅游签转其他签证再申请······都可以很高效地深情加拿大身份。

